花垣公安:大眼“萌”禽不慎受伤,警民携手暖心救助
2025-05-23 15:46:1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施成义 | 点击量:7468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施成义)“警察同志,我在路边发现一只猫头鹰,它好像受伤不能飞了,你们快来看看……”5月20日,花垣县公安局吉卫派出所接到群众付先生报警称,在回家途中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。

接警后,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。原来,付先生在开车回家途中路过排龙路段时,发现路边有只小鸟一直在“扑腾”,挣扎了许久也没飞起来,于是上前查看发现是一只猫头鹰,因附近车流量较大,担心它受到伤害,便先把它带到吉卫街上然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。

了解情况后,民警第一时间对猫头鹰进行初步检查,发现该猫头鹰一侧翅膀部位受伤,致使无法正常飞行。为确保其得到妥善救治,民警便找来纸箱将猫头鹰暂时安置,将其带回派出所。随后立即与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,经过专业人员鉴定,确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——猫头鹰。目前,猫头鹰已由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带回管护,待其康复后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。

警方提示:保护野生动物,人人有责。如遇到受伤或迷路的野生动物,不要随意给动物喂食或擅自处理伤口,避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,更不能私自豢养野生动物,应及时联系专业部门或拨打110报警求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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